医疗损害责任的主旨: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时,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包括检查、投诉、鉴定和诉讼。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体、患者人身损害事实、医患双方存在医疗行为、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律分析
一、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吗
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事故的纠纷处理程序为:
第一,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确认是不是存在医疗事故,找到原因并进行治疗,留下必要的证据。
第二,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第三,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第四,当事人及其家属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发生的场所必须是在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而且是在医务人员进行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
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在医院进行诊疗过程中,即使有差错,但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也不构成医疗损害。
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该要件是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医患双方自始就不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能存在医方侵害患方合法权益的事实,也谈不上患者因医方的行为而遭受损失。
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患者的人身损害必须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
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治疗过程中,主观上要有过错。
结语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主体,患者发生人身损害的事实,医患双方存在医疗行为,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可以通过医院检查、投诉、卫生部门申请鉴定以及提起诉讼等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以上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要点。
法律依据
(二)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
(五)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除按照规范用于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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