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如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等,以及他们的配偶,全部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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