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但由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如果被告不到庭,调解将无法进行。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故意回避庭审,则应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那也只好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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