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一般先由双方先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协力书要约定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然后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最后,民政局登记并下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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