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投诉不处理怎么办
环保投诉不处理的,可以举报。当事人发现环境污染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进行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了解情况后,应当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且让有关组织尽快对环境污染的行为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环保审批手续怎么办
环保审批手续一般需要领取正式批复文件,审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批复,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2、向环保局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名称核准通知单复印件、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制作环评报告;4、递交环评报告;5、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
三、被环保部门查了怎么办
如果生产不符合相关环保法律,被环保部门开出罚单的话,建议按照罚单上的整改措施停业整顿并缴纳相应罚款,如果对环保部门的处罚意见不服的话,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环保措施
三大政策: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把环境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通过各种方式达到有效率的污染水平。2、谁污染,谁治理政策。3、强化环境管理政策。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外部性无法通过私人市场进行协调而得以解决。解决外部性问题需要依靠政府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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