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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别及法律处理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医疗差错是指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造成了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应对医疗差错负责,但不能以犯罪论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

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

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

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

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

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

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

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

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生用药不当延误治疗造成医疗事故的,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结语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是过失行为,但关键区别在于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果未造成死亡或严重损害,应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非犯罪。医疗差错可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前者未造成严重后果,后者造成严重后果。严重不负责任的医务人员应以医疗差错论处,而非医疗事故罪。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可协商赔偿或申请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四条 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医疗机构认为前两款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时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院前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鼓励医疗卫生人员、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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