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在暂时没有暂时车牌的新规则。暂时车牌是准予机动车暂时上道路行进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暂时行进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分发放的暂时车辆行进证明。需求办理暂时车牌的情况∶
1、从车辆购买地开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暂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暂时号牌,以便开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开往外地改装时,在本地申领暂时号牌,改装完毕后在当地申领暂时号牌开回原地区;
4、在本地购车要开往外地时,需到本地申领暂时号牌开往外地;
5、尚未固定车籍需求暂时试用的,需求申领暂时号牌。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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