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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怎么执行的?

2020-04-07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拘留之后一般是关押在拘留所。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是怎样执行的

1、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拘留之后一般是关押在拘留所。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所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孕妇被执行拘留怎么办

孕妇在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时是不会被执行拘留的。

执行拘留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强制执行拘留的条件如下: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行政拘留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1、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合并执行不超过20日。

2、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该内容由 王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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