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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员要求具备哪些条件

2020-11-1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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