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改组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改制企业名称;
2.负责人,拟成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
3.原企业资产及产权《资产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产权界定报告;
4.资产重组方案:国有股权的折股方案,外来投资股权、员工持股方案、总股权结构方案;
5.资产重组后分离部分的归属: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员工安排方案;
6.其它需要明确的问题;
7.新设公司的必备要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税务登记、纳税核定等;
8.新设公司的管理文件稿、公司经营生产发展计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说明及任免通知;
9.财务部门的设立情况、人员编制及人员任免通知;
10.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三、进行资产评估
四、订立章程
五、报有关部门审核
六、出资并验资
七、确立法人治理结构
八、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九、注册登记
以上所述只是一般的改制步骤,具体操作细节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调整运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集体资产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第四条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联合经济组织、社区经济组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有关集体事业单位,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门或企业、单位,在完成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资金核实各项工作后,应在3个月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对于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并符合下列任一条款的集体企业,首先进行产权登记:(一)归本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资产与归联合经济组织、社区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者集体所有资产及其他集体企业投入资产之和占企业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二)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或其他实行劳动合作的企业,其集体股金与职工个人股金之和占企业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三)由集体企业或集体企业为主改制为各类联营、国内合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其集体资产在企业净资产中占最大份额;(四)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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