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受害人财产权或人身权受到损害,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客观事实。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失,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失,具体表现为受害人死亡、残疾、增加病痛、延长治疗时间等所造成的财产上的减损以及由上述情况导致的受害者及家属精神上的焦虑、忧愁、苦恼等实际损害。
2、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法律或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施法律或规章制度要求必须实施的行为。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简单地说,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由该现象引起的某一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
4、有过错。过错,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抱的主观心理态度。一般法律概念里,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但在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的过错只有过失一种形式,因为故意造成病人损害后果的,就构成刑法里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不再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
一、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1)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
行为的违法性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
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作为的违法行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法律
一种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法律要求行为人在某种情况下,有做出某种行为的义务,必须履行,负有这种义务的人没有履行
(2)损害事实的存在‘。
只有在民事违法行为引起了损害后果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包括财产方面的损害和非财产方面的损害
(3)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客观现象之间的一种本质必然的联系。
(4)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错。
过错是指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分为过失和故意两种。
民法中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系那个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不同,但以下情况中,行为人的过错大小,又是确定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A混合过错不履行合同或民事损害是由当事人双方过错所引起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或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B共同过错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都有过错的情形应承担连带责任
C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只损害后果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的,加害人的民事责任便可减轻或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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