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拆迁,股东补偿款的分配,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置公司房地产收益,首先要看股东是否就利润分配达成协议。利润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收到拆迁款后理应将补偿款作为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应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剩余的,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出资入股与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股份分红等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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