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知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道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版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权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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