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过户程序如下: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因此,房主去世后房屋归属其继承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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