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签署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共同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债务的法律责任与一方不知情的借钱炒股情况下的归属问题
夫妻共有债务的法律责任与一方不知情的借钱炒股情况下的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法律议题。根据法律原则,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形成的共同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债务也同样适用。然而,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用于炒股票,可能涉及到欺诈、违约等法律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借款人的意图、借款用途、夫妻之间的财务安排等。如果能够证明借款人故意隐瞒信息或欺骗对方,法院可能会将债务归属于借款人个人,而非夫妻共有债务。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因此,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寻求合格律师的法律咨询和专业建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夫妻共有债务的法律责任与一方不知情的借钱炒股情况下的归属问题是复杂的。根据法律原则,夫妻共有财产通常包括共同债务。然而,如果借款人故意隐瞒信息或欺骗对方,法院可能会将债务归属于借款人个人。具体判决需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建议在类似情况中寻求律师咨询,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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