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发票,如果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的,则可以互相开具发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申报债权以及申请破产。
一、分公司可不可以是小微企业
分公司可以是小微企业,只要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分公司,就符合小微企业条件。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如下: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二、分公司注册后可以开发票吗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发票的。分公司无论是否为独立核算,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就应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三、分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分公司负者人相当于一个部门经理.分公司只有责任人的原因如下:1.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更没有法定代理人,只有负责人;3.分公司的债务、税收等问题有总公司代为承担,分公司仅需每季度、年度提供报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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