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相关手续及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一、离婚协议是要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离婚协议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分割明细;
4、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给付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等;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如债权债务等;
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二、离婚证丢了是不是可以离婚
离婚证丢了可以离婚,离婚时需要先补办结婚证。
离婚证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近期3张2寸免冠照片;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提交手续;
3、审核,查看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双方写声明书、签字,填写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准备有关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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