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2023-08-0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遭受物质损失的,可请求法院责令退赔。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职务侵占罪可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些公司的员工,坐到高位掌握了公司的财产权,在巨大的财产诱惑前,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若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将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在其中遭受侵害的一方,即被害人,除了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对损失的财物,会考虑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按规定,职务侵占罪公诉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不过,具体而言,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

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这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是直接以职务侵占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那么将不能得到允许。不过,实践中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往往不需要太过考虑,因为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追缴,或让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若是受害人(公司)仍然有损失的,即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新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一般指的是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与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所区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具体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该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故,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包括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包括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但是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确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