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车辆所有权人(车主)与实际驾驶人不一致的情况下,责任承担一般情况下是按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察、现场目击者的询问、事故双方的陈述等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但也不意味着,车辆所有权人就不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车辆所有权人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应当承担车损、人身损害赔偿、物损及诉讼费、鉴定费、未缴纳交强险的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借车出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几种情况:
1、借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咎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
2、如果借车人为无证驾驶,又在事故中死亡的处理:借车出事故造成损害,出借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借车人无证驾驶,出借人明知而出借的,更要承担责任。借车人自己造成损害,属于自e风险,是对自己安全的漠视,原则上应当自担风险,但是出借人明知借车人为无证驾驶而出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借车人有驾驶证,借车时有明确约定事故自负的借车人发生交通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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