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补办。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签订的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探视、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经法院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离婚手续必须出具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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