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体育课上受伤不一定是学校的责任,具体学校方面有没有责任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区分,不是所有学校都有责任的如果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骨折,因学校看管不严导致孩子的伤害,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学校存在设施不完善,存在监管不到位等过错时需承担完全的责任。应承担孩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协商解决,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协商无果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如果是学生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若骨折是由第三方引起,学校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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