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的效力及继承人的义务:律师见证遗嘱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具有相同效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可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遗嘱见证人应具备见证能力,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受欺诈、胁迫立的遗嘱无效,伪造或篡改的遗嘱无效。
法律分析
1.律师见证遗嘱的效力是与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相同。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拓展延伸
律师见证的遗嘱是否能够保障遗产分配的公正性?
律师见证的遗嘱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障遗产分配的公正性。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见证遗嘱的过程可以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律师会核实遗嘱的起草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确认遗嘱的执行者是否具备完全的意识和自由意志。此外,律师见证的遗嘱可以提供证据,防止遗嘱的篡改或争议。然而,律师见证的遗嘱并非绝对保证公正性的方法,因为遗产分配仍然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遗嘱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其他合法继承人等。因此,在遗产分配中,除了律师见证的遗嘱外,还应考虑其他法律手段和家庭协商来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律师见证的遗嘱在保障遗产分配公正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见证过程确保遗嘱合法真实。然而,遗产分配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遗嘱合理性、其他合法继承人等。因此,除律师见证外,应综合考虑其他法律手段和家庭协商,确保遗产分配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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