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的最早在32天左右完成发放离婚证。因为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需要经过三十日,如果还想离婚的,经过三十日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