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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哪些法律权利?

2023-11-1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工资和社会保险。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平等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

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

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

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么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相关知识:劳动者报酬

劳动者报酬是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包括三部分:

一是货币工资,生产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是实物工资,即生产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以及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等;

三是社会保险,指单位为劳动者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待业、退休、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金。

拓展延伸

劳动者权利:工作选择权是劳动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工作选择权,即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待遇。

这一权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工作选择权也是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关系的重要依据,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从事自己不愿意从事的工作。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者工作需求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工作选择权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者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工资和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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