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政府提供的补偿款是否足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共机构如政府单位因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并未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赔偿金额应当覆盖被害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相关的合理支出,但不包括惩罚性赔偿和间接损失。如果被害人认为政府提供的补偿款不充分,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侵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公共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申请行政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责任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侵权造成的损失应当以实际经济损失为赔偿基础,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但不包括惩罚性赔偿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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