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离婚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确立婚姻关系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的不发生合法的婚姻效力。是否为三婚对婚姻登记并没有影响,都需要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能够确立夫妻关系的,才能够发给结婚证。相关规定并没有要求离婚证,不需要出示。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此时当事人拥有两个离婚证。而按照相关规定,在办理第三次结婚登记时,通常当事人只需要出示新的离婚证明第二次就可以了,在办理时还要准备好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所需要的结婚证照片。再次申请结婚登记时带最后一次的离婚证就可以。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相关规定并没有要求离婚证,不需要出示。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以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诉,另外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此时当事人拥有两个离婚证。
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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