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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020-09-1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分析:构成犯罪的嫖娼行为如下:

(一)嫖娼的是幼女(14岁以下),明知-涉嫌强奸;行为人知道自己是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与她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自愿,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视为犯罪。立案标准:如果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者可能是14岁以下的女孩,应当立案。

(二)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是指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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