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是犯了非法入侵罪,这个一般情节不严重,是进行拘留的,损坏了财务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是指故意非法的损毁公私财物的完整性或使公私财物丧失部分以至全部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行为。本案中,有人闯入他人住宅打坏门窗、水缸、家具等东西,符合故意损毁财物的构成要件,而私闯他人住宅故意损毁财物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因此,本应以故意损毁财物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如果损坏财物价值超过5000元,则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的刑事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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