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从事非诉讼事务太单一。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属于非诉讼业务范畴。目前,律师在从事非诉讼业务中,拓展得比较好的是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但是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相当一部分顾问律师只对企业提供一下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查等粗浅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很少为顾问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发展方向提供法律服务,更多的精力放在企业涉诉法律事务上,只有少部分顾问律师为企业提供了如商务谈判、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证券发行等非诉讼业务的服务。
2、律师从事非诉讼业务的人员较少。目前由于非诉讼业务拓展不够,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绝大部分以传统的诉讼业务为主。因此,在诉讼领域中律师与律师、律师与其他法律工作者之间的案源竞争十分激烈。一部分律师,特别是新律师案源严重不足,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争抢案源,给律师的社会形象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3、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前景广阔。经济发展离不开律师的参与,而律师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主要方式是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律师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律师行业应当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拓展非诉讼业务领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1)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行经济监督职能时,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事务。
(2)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无论国有大中小型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它们改革发展过程中,必须涉及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产业结构调整等经营活动,围绕这些活动,将产生相关新的律师实务,需要大批优秀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
(3)农村城镇化建设中新的律师业务。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在城镇规划、房屋拆迁等经济开发建设中,内含着很多律师新业务。因此,律师拓展新的非诉讼业务内容十分丰富,前景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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