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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知情是可以免责吗

2020-03-2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人不知情不可以免责。

法人的意思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人。既然挂名法人,责任是肯定有的。但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公司是有预谋的利用当事人,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责任。

企业法人职责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人,对本库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3、制定企业年度建设和发展的工作思路;

4、面向市场规律,搞活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5、积极推进保粮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企业现代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改造和发展的能力;

6、注重改善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丰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加强劳动保护,重视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害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7、坚持一业为主,搞好多种经营,实现以企业全面发展。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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