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递交意向书;2、调查;3、董事会批准;4、政府部门的批准;5、谈判;6、收购决议;7、交换合同;8、声明;9、核准;10、特别股东大会;11、董事会改组;12、正式手续;13、重整;
法律依据:《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外商投资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 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众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