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未出资是很有可能分到房产的。
1、一方未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无其名字,但房产证上登记了他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平分房产
如果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双方都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有双方名字,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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