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职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相关法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一、监察机关可以对什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对涉嫌贿赂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采取留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理和监督留置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批准,可以留在特定场所:
1、涉及重大、复杂案件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的行为。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二、公安人员违法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人民警察出现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时,最有效的投诉方法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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