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家访,是家庭访问的简称,是进行个别家庭教育指导的一种常用的有效方式,主要是解决儿童、青少年的个别的家庭教育问题。
法律依据: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家访工作重要性 现代教育是开放的教育,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联动互补、沟通交流愈显不可或缺。家访具有其他联系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更好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能够更加深入引导家长以亲情关心感化自己的孩子,有利于学校、家庭在教育时空上的紧密衔接,达到信息互通、交流互助的目的;能够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生活环境、个性特点,更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实施学校教育,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自优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好家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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