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等。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漏分共有财产现象可理解。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没涉及的财产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
可以,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哪些?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3、(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有很多家庭的经济收入渠道都是非常的多的,既有工资,还有其他的投资理财产品,经营项目的收益等各种各样的收入,只要确认是合法收入就全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毕竟绝大多数的夫妻在婚姻生活期间不会对共有财产太过于斤斤计较,所以离婚时漏分夫妻共有财产的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仍可以要求分割。一方若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出资以及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按各自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应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尊重双方合法收入和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