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外出旅行时在机场发现身份证丢了的话,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话,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工作证、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2、如果是赶火车时发现身份证丢了,可先到火车站公安临时办证点,写出身份证号、姓名、地址等信息,执法民警会联网进行系统核实所提供的信息,临时用摄像头拍下旅客的样貌,打印在一张临时身份证明上,临时身份证明有效期是一天,仅限于旅客当日购票、乘车使用。购票后丢失身份证或者进站时忘带身份证的旅客,也可通过此方法来进站。
3、如果是在外地学习或者是上班身份证丢了的话,建议先让家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咨询一下是否需要本人回去补办。各地的补办方式有些许不同,有的地方可以不用本人回去补办,可请自己的监护人等帮忙办理就可以。具体的流程为:
(1)群众到异地采集点采集人像信息并领取回执单
(2)按要求填写好回执单和异地办证委托书
(3)把回执单寄回老家,委托家人(同一户内成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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