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结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对《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整合修订,形成《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 1.3 基本要求 压力管道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承担监检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依据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或者压力管道施工[以下简称制造(施工)]过程实施的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监检机构和受检单位应当签订监检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应当进行监检而未经监检或者监检不合格的压力管道元件和压力管道,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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