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返还嫁妆合理吗:离婚时返还嫁妆需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财产归属原则判断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离婚后,父母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之后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及费用分担。另一方有探望权利和协助义务。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返还嫁妆合理吗
离婚时返还嫁妆是合理的,但是要符合嫁妆返还的法定要求。法律规定,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那么依法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其有权要求男方在离婚后返还嫁妆。女方如果是在婚后才获得的嫁妆,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该嫁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剩余部分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男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了孩子由谁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返还嫁妆要符合法定要求。如果嫁妆是女方在婚前获得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要求男方在离婚后返还。然而,如果嫁妆是在婚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那么嫁妆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只能获得属于自己的部分。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离婚不会消除与子女间的关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做出判决。离婚后,另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望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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