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打印遗嘱有效条件如下:
(1)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
(2)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必须要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的分类有哪些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为了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订立遗嘱的,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的方式;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即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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