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发放条件: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2、发放标准: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共5个月),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3、发放方式:按月发放,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法律依据:
《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五条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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