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商协议合同需要写明甲乙双方名称、地址、电话,表明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议。合同包括的款项还有合作范围及方式、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费、争议解决、合作期限以及其他规定。在协议最后需要再次签字确认,并标明日期,然后盖上印章或者按上手印。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做中间商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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