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收据给客户黄颜色的单子;第一联是(白色)存根联开票收据的留底;第二联(红色)记账联财务做账抄的;第三联(黄色)交付付款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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