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作为原告的话,详细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被告方,主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同意与否或者是否符合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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