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具备认定条件和认定途径选择问题。
1.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不具备法律风险与防范在法律上,驰名商标的取得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否则就无法成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法律的扩大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何种认定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因此,驰名商标的取得需要时间和品牌影响力的累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自身需要具备争取驰名商标保护的明智态度和法律意识,从而创造条件使商标获得良好的社会和市场效应,应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为己所用。2.驰名商标认定程序法律风险与防范在法律上,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分为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两种途径,但是最终认定的标准与效力是相同的,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个案认定原则,驰名商标的状态与市场竞争状态具有密切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上,实际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为防患于未然,及时通过行政程序认定,可以达到提前固定证据的效果,而在已经发生的诉讼争议中,也可以向法院主动提起有关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或要求对已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确认。s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驰名商标的法律特征。“驰名商标”是指在一个国家相当大的区域内为公众所熟知,具有极高商品或服务质量信誉和品牌影响力的商标。可见,驰名商标未必是注册商标,而且,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获得法律的认定与保护。对驰名商标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涉及的问题较多,包括认定驰名商标的主体,认定的标准、效力,以及对侵犯驰名商标权行为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实践中,往往存在将“驰名商标”与地方范围内的“名牌产品”产生混淆的情况。实际上,这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驰名商标的影响范围能辐射到国家或国际范围内,并具有认定的法律依据。至于后者的认定,目前尚无统一法律依据,而且仅仅是局限于某一具体的地域范围的影响力。我们所说的驰名商标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指“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可通过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确认“驰名商标”的事实,从而提前获取主张权利的“权利证明”,为获取法律的扩大保护,有效制止侵权行为,创造法律上有力的证据条件,这也是企业力争“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原因和意义所在。因此,虽然商标是否驰名,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如果能够及时取得驰名商标认定,将有利于驰名商标获得及时和最大限度的法律保护,而且认定的途径或方式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驰名商标认定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一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不具备认定条件和认定途径选择问题。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不具备法律风险与防范在法律上,驰名商标的取得需要符合严格的条件,否则就无法成为驰名商标,从而获得法律的扩大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何种认定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因此,驰名商标的取得需要时间和品牌影响力的累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自身需要具备争取驰名商标保护的明智态度和法律意识,从而创造条件使商标获得良好的社会和市场效应,应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为己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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