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1、营业税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享受营业税减免,减免金额不超过1000元。
2、分类减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分类减免政策,企业经营收入不高于规定金额的企业可以减免50%的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企业经营收入超过规定金额的企业可以减免30%的小规模纳税人土地使用税。
3、新增就业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条件下每增加一名就业人员,可以减免50%的土地使用税。
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是地方政府收取经济活动固定资产、永久地产和经营者临时拥有的房屋以及土地等用地使用的一种收费,是一种按使用计税的特殊财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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