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权共有有两种类型,一是专利权共同共有,另一种是专利权按份共有,对于共同专利权人的权利如下:
第一、约定优先。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
第二、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
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
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费用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第三、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需共有人全体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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