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单位扣押财产如何处理→行政单位扣押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行政单位扣押财产如何处理→行政单位扣押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2021-02-2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1、行政单位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扣押物品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呢,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既遂如何量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扣押财产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属于。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扣押财物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执法机关有权扣押涉案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扣押物品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罗小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