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产品、服务不满意或其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可进行投诉,主要有三条途径:
1、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投诉。
银行业消费者对银行的产品或服务不满意,首先应与业务发生的银行网点联系,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业务发生的银行营业网点投诉。
投诉处理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并应当以短信、电话、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延长时限及理由。
2、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上级机构投诉。
消费者若对银行网点处理投诉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可通过信函、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其主管银行反映情况。银行网点都会公示投诉电话或其他投诉方式。以便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的处理。
3、向监管机构投诉。
消费者认为以上投诉未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妥善处理或对处理不满意的,按照属地原则,可以向当地银监局再次投诉。
向银监局投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详述投诉事件及性质,投诉事项要明确,事实要清楚,要提供投诉事项的可验证的有关证据,投诉人姓名及联络方式。
一、商品退货后商家不退款去哪里诉讼
商品退货后商家不退款可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工作职能是:
1、向消费者免费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积极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3、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积极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4、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5、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帮助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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