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工资的计算公式是:
应税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保费用-法定扣除金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税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税工资为全年工资总额的,需用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确定对应税率,其个
税计算公式为:
应交个人所得税=(全年工资总额-法定可扣除金额)×对应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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