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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的合同主体有哪些

2020-09-24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房产交易的合同主体包括买受人和出卖人。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房产交易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交易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可以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房屋买卖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是要式合同,即时清结买卖为不要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合同均为非要式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效力等条款。

二、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签订的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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